丈夫突然去世遗产如何分割

2019-10-28

我妹和妹夫是二婚,结婚20多年,两人无子女。妹夫和前妻育有一女,当时离婚时小孩11岁,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孩子成年结婚后搬离。妹夫的母亲还在世。今年我妹夫突发疾病过世,留有公积金、社保个人账户、丧葬费约40万元,以及一直存在我妹名下的存款约8万元,还留有一处房产(无产权证但有妹夫父亲名字的土地批复),该房是妹夫与我妹结婚前盖的,现在他女儿要求我妹放弃产权。妹夫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才合理?——周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首先应确认您妹夫生前有无订立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的情况下,应按照其遗愿执行。如果没有,针对您说的这些财产项目,其中公积金、社保账户余额在剔除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您妹妹的部分后,可按遗产进行分配处理;丧葬费由于是您妹夫去世后单位给予其家属的一种补偿,则该费用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您妹妹名下的存款,如系在婚后取得,则在剔除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您妹妹的份额后可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最后对于无产权证的房屋,应先确认房屋权属后,再可判断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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