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载朋友出车祸赔偿 责任应如何认定

2019-11-1

朋友让我去他家帮忙维修电器,晚上回家的时候我骑电动车带朋友在路口被车撞了。责任事故鉴定书认定,我是电动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我和朋友都受了很严重的伤,保险公司说我必须负担我和我朋友30%的赔偿费用。请问是否只有我自己承担这部分的次要责任?——罗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罗先生,您好!您与您朋友因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您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承担次要责任,即对您与您朋友的人身损害赔偿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到该部分赔偿责任,是由您全部承担还是与朋友共同承担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从上述规定结合您的叙述看,您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已确认具有过错,因您的过错导致自身和朋友受伤,您作为过错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您朋友作为受害的一方,如也有过错,可以减轻您的责任。您朋友是否也有过错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驾驶电动机动车只能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现您的朋友作为成年人搭乘您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管理办法规定,其自身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受伤的后果也有过错,因此应承担与其自身过错相对应的责任,从而减轻您的责任。故次要的赔偿责任应由您与您朋友根据各自的过错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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