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外墙掉落 业主是否分摊费用

2019-11-6

我现在住的楼房是40年房龄的老房,没有物业。前段时间因三楼某住户装修动工更换防盗网,造成他家阳台外面的一小部分外墙皮剥落,然后没有通知所有业主就自行修补了,现在去街道办要求部分业主分摊费用。还说我们要是不交费,他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取。我想问需要交费吗?对方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邵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邵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对共有的不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修缮费用的负担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住宅楼房外墙属于该楼的共有部分,应由全体住户共同拥有并管理;因此对于属于共有部分的外墙修复等工程,应当根据该住宅经业主大会共同确立的程序启动维修,并按约定承担修缮费用。现三楼住户违反程序擅自对外墙进行修复,修复费用无权要求其他住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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