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擅卖房产,子女能否撤销

2019-11-25

我母亲早年去世,留下数张存单,此后一直由父亲保管。两个月后,父亲拿了存单中的部分钱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所有人是他个人。近日我们才得知,几年前父亲把这处房子卖给了保姆,并且卖价远远低于市场价。请问律师,对此我们子女能否申请买卖无效?——李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于李先生母亲的遗产,父亲和李先生等几个子女均是继承人。在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母亲的存款一半份额归李先生的父亲所有,其余由所有继承人均分。

 

对于李先生的父亲用这些存款购买的房屋,由于登记在李先生父亲名下,因此完全归他所有,他有权将房子以任何价格出售给别人,无须子女的同意。除非有证据证明老人已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态。

 

因此,李先生等子女有权要求父亲交出母亲存款中由子女继承的部分,但无权过问其出售房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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