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怀孕,能否要求离婚

2020-5-21

 

       我和妻子去年10月登记结婚,今年1月办的喜宴。2月份时,妻子在医院检查出已怀孕3个月,可办喜宴前我们没有过肌肤之亲。一再追问下,妻子承认与前男友有过性行为。我提出离婚,妻子不同意,还坚持要生下孩子。我想向法院起诉,但朋友说,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起诉离婚吗?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吗?——王先生

 

       本报婚姻家事律师团答:《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据此,在一般情况下,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律还赋予法院一个权力,就是确认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等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应当受理。即如果女方对通奸所致怀孕的事实不争执或查明属实,就是确有必要,法院可以受理。本案中,女方怀孕系两人领证后发生,属于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自己也承认孩子不是你的,对通奸所致怀孕的事实不争执,符合法院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之一。因此,法院可以立案受理。至于孩子问题,此前有过此类案例,女方与他人怀孕生子,男方不明真相作为亲生子抚养,发现孩子非亲生后,男方起诉要求孩子亲生父母赔偿其抚养期间支出的相关费用,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这侧面说明男方对非亲生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因此,原则上你对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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